严明纪律  强化责任  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
---致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一封信  

2016-05-11      


各族党员、干部、群众:

    根据中央、自治区党委、地委统一部署,2016年全国市县乡领导班子将陆续进行换届,这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。习总书记主持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审议换届文件时强调:要严明换届纪律,坚决整治不正之风。地委要求我们: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新疆工作的总目标上来,统一到自治区党委、地委建成小康社会的重大部署上来,谋长远之策,行固本之举,建久安之势,成长治之业,是这次换工作的第一任务。为严明纪律,强化责任,营造风清气正换届环境,现提出如下纪律要求:
    一、严禁拉帮结派,对搞团团伙伙、结党营私的,一律给予纪律处分。
    二、严禁拉票贿选,对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、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,一律排除出人选名单或者取消候选人资格,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,贿选的依法处理。
    三、严禁买官卖官,对以谋取职务调整、晋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或者收受贿赂的,一律先停职或者免职,并依纪依法处理。
    四、严禁跑官要官,对采取拉关系或者要挟等手段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的,一律不得提拔使用。
    五、严禁造假骗官,对篡改、伪造干部档案材料的,一律对相关人员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。
    六、严禁说情打招呼,对搞封官许愿或者为他人提拔重用说情打招呼的,对私自干预下级干部选拔任用的,一律记录在案,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责任。
    七、严禁违规用人,对突击提拔调整干部、超职数配备干部和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的,一律宣布无效,并视情节对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。
    八、严禁跑风漏气,对泄漏、扩散涉及换届人事安排等保密内容的,一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。
    九、严禁干扰换届,对造谣、诬告他人或者妨害他人自由行使选举权的,一律严厉查处,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。
    请广大党员干部群众严守换届纪律,讲政治、顾大局、守规矩,认真对待自己手中的权利,正确履行选举权,不越“雷池”,不触“高压线”,严格自律,自觉维护良好的换届环境,树立党员公道正派、群众遵纪守法的良好形象。同时我们真诚地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对换届工作进行监督。如果您发现违反换届纪律的行为,请及时向沙雅县纪检监察机关、县委组织部门反映或举报,我们将认真受理,坚决采取“零容忍”态度,严肃查处,绝不姑息。
    正所谓“扬正气,抑恶浊”,相信在上级党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,在全县各族党员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下,我们一定能营造出纪律严明,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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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共沙雅县纪律检查委员会(沙雅县监察局)
中共沙雅县委组织部
2016年2月25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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